核心提示:
如今中國的移動互聯網被分裂為8大平臺:從很早的iOS、Android、H5三個平臺,如今新增5個動態App的平臺陣營——BAT、頭條、手機廠商。
BAT、頭條、手機廠商開發的小程序(動態App)分別有什么特性?
巨頭林立的小程序世界,創業者該如何選擇?
一、互聯網巨頭、手機廠商紛紛入局
如今中國的移動互聯網被大范圍分裂了,從很早的iOS、Android、H5三個平臺,變成了如今的8大平臺,新增5個動態App的平臺陣營。BAT、頭條、手機廠商,這5大陣營一共有10個超級App、14家公司參與其中,他們是:微信、企業微信、QQ瀏覽器、支付寶、淘寶、釘釘、手機百度、百度貼吧、今日頭條、抖音,還有華為、小米、OPPO、VIVO、魅族、金立、聯想、中興、努比亞、一加等10家手機廠商聯合成立的快應用聯盟。
很明確的是這個名單還在增加中,想要發展為超級App的不止BAT和頭條。
天哪,有一種天下大亂的感覺。
做一個業務要開發8個版本?想必很多開發者都想畫個圈圈詛咒這些超級平臺,你們就不能統一規范嘛。這事其實早就有人努力過,工信部旗下HTML5中國產業聯盟3年前就在推動統一規范,結果是各家各有算盤。
開發者也不必期盼這些平臺死掉,微信已經成為主流平臺了,而其他各家的動力、自信心、長期耐心也都很強,并釋放不少流量紅利出來。
支付寶給小程序開放了35個入口,成立了專門的小程序事業部;百度剛剛開大會公布它家小程序月活1.5億了,還拉攏更多伙伴共建聯盟;頭條風頭正勁,跟隨者容
易得到水漲船高的紅利;手機廠商則手握OS底層權限,意圖很終像收割原生應用商店一樣收割掉小程序市場。
小程序是未來的大市場,各個巨頭在這個市場廝殺,爭奪利益,超級App們互相在競爭、互聯網公司和手機廠商在競爭,當然其實手機廠商內部也在競爭。
不過這場競爭,也標志著中國的互聯網發展水平進入新階段,從簡單的產品競爭、流量競爭,進化到了生態競爭。
過去我們的互聯網公司,擅長整合B to C,一側整合線下商家,一側整合線上用戶。而左邊開發者、右邊用戶的生態玩法,都是硅谷巨頭在玩。在谷歌缺位、蘋果影響力有限的中國,微信拉開了開發者生態戰爭的序幕,嘗到了小程序給其帶來的巨大利益。戰爭已經打響,不想輸的其他中國巨頭,都不得不進入。
事物總是一分兩面的。從消極的角度看,要開發這么多版本會讓開發者非常痛苦;從積極的角度來看,亂世才簡單覓得彎道超車的機會,產業假如一直四平八穩發展,創業者就很難起來了。
假如能通過一些技術工具,適配和抹平各個平臺的差異,統一版本,則可以化痛苦為力量,抓住流量新紅利。
二、動態App相對原生和H5的特性
這8大平臺都有什么特點?適應場景?優劣勢?
作為開發者,我們應該理清這8大平臺、自己、和用戶之間的關系。
估計大多數人還沒理清。下面我們來好好捋一捋。
原生App和H5,大家都比較熟悉了。各種小程序和快應用,我們統稱為動態App,是本文分析的重點。
動態App是介于原生和H5之間的中間態:
從拉新獲客來講:
動態App具有“即點即下即裝即用”的特點,而原生App,從下載到安裝要經歷很長時間。每讓用戶多等待一會,就會多出一批折損。目前各大市場的原生App從下載到啟動的激活率都不足50%。那么假使開發商為一個下載付費5元,則一個激活的成本實際需10元。

而動態App和網頁一樣即點即用,激活率在95%以上,那么動態App就可以顯著降低開發者的每激活用戶單價。
以微信小程序的投放為例,大多是CPC模式,一個點擊幾毛或1元不等,但其實一個C約等于一個A,這比10元的原生App激活成本簡直便宜太多了。
除了成本低,動態App還有第二個拉新方面的特點,就是入口散而多,不是擠應用商店這個一個昂貴的流量獨木橋。社交場景、搜索場景、各種內容外露,都讓動態App非常適合拉新,獲客量大且成本低。
也就是說當前市場環境,擅長利用動態App拉新的創業者,肯定領先于其他創業者。
從功能體驗來講:
動態App也是介于原生和H5之間。
相比H5,它多了很多能力:本地化、持久存貯、掃碼等等做App必須有而H5沒有的能力。
但相對于OS原生幾十萬API而言,動態App并沒有封裝那么多API,常規業務不受影響,特色功能在動態App下無法實現。
- 從留存、用戶arpu值來講:

動態App仍然是介于原生和H5之間。
更豐富的功能和優秀的體驗對應著更高的留存,更高的付費轉化率,更高的用戶arpu值。所以留存從小到大依次是H5、動態App、原生App。
同時動態App大多不能順利在手機桌面創建圖標,二次使用便利性不足,這導致留存和arpu也不如原生。
動態App就是這樣一種中間形態的產物,它的優勢是在于獲取方便,流量大且成本低。
而原生App,雖然留存很高、arpu值很高、但獲客成本也是很高的。

上一篇:互聯網萌化走勢,年代差距戰
下一篇:互聯網+時代是一把雙刃劍
文章地址:http://www.brucezhang.com/article/online/4813.html